当前位置: 模型材料 >> 模型材料介绍 >> 赵文银博弈局里逻辑规则系统与法律法规的关
尽管爱因斯坦晚年说“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但是直到现在仍然有很多人不相信爱因斯坦会有这样的观点,因为人们习惯了在有神论或者无神论的标签下谈论客观存在的事物。事实上,倘若宇宙内的一切不是安排好的,现代科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也就无法出现经典力学、相对论、量子力学这些改变人类生活环境的物理学理论。作为站在人类科学天花板层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的另一个观点“上帝不掷骰子”,同样也被很多人认为是他断然否定量子力学的证据,因为爱因斯坦拒绝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一些事情是非决定论的——它们发生就是发生了,人们永远找不出原因。
作为假设故事,宇宙是一个神奇的存在形式。对于人类来说,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本质上是“虚妄”。按照词典上的解释,虚妄:虚无的,没有事实根据的。指一些不着边际的,不可捉摸的事物。尽管现代科学的成果让人们越来越不相信宇宙的本质是虚妄的存在形式,不过古人在几千年前的《金刚经》里就描述了宇宙事物的本质存在形式,“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其实在人类掌握了采用计算机工具通过人们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创建信息世界的时候,就可以采用现代科学的形式创建一个关于宇宙世界来源及存在形式的科幻性的技术模型:宇宙不过是逻辑规则系统的存在形式,而逻辑规则是自由意志创建的需求目的的表现形式;人是宇宙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的逻辑规则系统存在形式,人的逻辑规则系统里出现了创建自由意志功能的规则系统。
无论是有神论者或是无神论者,都会认同这样一个事实,宇宙内万物生存发展的逻辑规则是固定不变的,人类可以认识这些逻辑规则并采用修改规则的形式创建新事物。比如人类社会就是人类采用修改后的逻辑规则所创建的新事物。
倘若按照形而上学的哲学观点,人们最关心的是获得人的生存生活环境的方法。按照物理学家的观点,宇宙经过了漫长的发展,从最初的只有不可思议的高维空间,通过自发地降维变化,到人类可以稳定存在的低维空间,宇宙是由无数不同维度的空间采用叠加态的形式存在的整体空间。而在人的认知空间里的内容基本上与人的生存生活发展存在关联关系。
尽管人们目前还无法明确地知道人类出现在宇宙世界里的目的是什么,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人们可以通过自由意志力调整逻辑规则系统的运动方向。事实上,人们在自由意志力的作用下,通过调整逻辑规则系统的方式创造了很多不同的逻辑事物,并且把这类储存了人类劳动力的逻辑事物称为“人造产品”,比如远古时代制造的石器产品,上古时代生产的养殖产品、种植产品等食物类产品。
对于人类的发展来说,真正具有颠覆性意义的是人在自由意志力的作用下,通过自己设计出来的逻辑规则系统把人聚集起来所创建的社会型产品,并且把这个产品作为人的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载体,并以这个载体为基础,创建属于人类的专属舞台——人类社会。
其实无论是中国古人还是外国古人,似乎都在探索创建更加有效的社会型产品的方法。尽管他们受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的限制,只能被动地从有形物体中或某些特殊的东西中寻找社会型产品的理论和方法,但是基本上都认为“法”是创建社会型产品的逻辑规则的存在形式。不过中国古人采用礼、法的方式对逻辑规则进行了层级分类。
1、博弈局的目的决定了逻辑规则系统的存在形式
在逻辑世界里,创建逻辑事物的目的是采用逻辑规则的形式实现的,并且储存在逻辑事物对应的空间里。一个空间就是一个博弈局,是一个构成事物争夺生存发展所需能量的场所。
宇宙是由无数的局采用连接的方式创建形成的世界。每个局是一个封闭、不可分割、自足的空间。尽管每个局的目的存在差异,但是都是来自宇宙根节点局的目的所创建的结构树路径上的子结点局的子目的。按照创建结构树的基本规则,子结点必须包含父节点的全部逻辑信息,所以子结点的目的内涵大于父结点,而父结点的目的外延大于子结点。
宇宙世界来源于目的,局是目的表现形式的存在场所,是由逻辑构成的事物。按照网上资料的描述,逻辑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所以参照计算机逻辑世界的创建原理可以做出一个假设,宇宙或许是宇宙之外的“工程师”通过思维设计的逻辑规则创造的逻辑世界。
2、人类社会的目的决定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
尽管人们目前并不知道人类社会的技术目的,但是在宇宙是逻辑世界的假设模型里,人类社会作为里面的构成事物,自然也存在目的。为了更好地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存生活场所,因此可以采用现代科学的形式做出一个假设:
人类社会的目的就是在人类所在的物理量类型空间里,通过人类的自由意志力创建层级更高的能量类型,而人类社会的结构形式就是存储这类能量的方式。因此,按照马克思的理论中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五个阶段的划分形式,对应的应该是五个不同层级的能量类型的存在形式,外在的表现就是社会的结构形式存在很大的区别。比如原始社会的结构形态比较简单,对应的能量层级最低,共产主义社会对应的能量层级最高,因此储存能量的结构形态最复杂。
按照网上的描述。人类社会,是物质运动的最高形式,人类活动范围,在特定的物质资料生产基础上相互交往共同活动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有机系统。
由此可见,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本质上就是人们在自由意志力的作用下创建的逻辑规则系统的运行变化规律。也就是说,人类的历史是由人们自己创造的。
如果按照这个规律进行逻辑推论,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人们不断设计层级更高、更加适合人们需求欲望升级的逻辑规则系统的过程。
从国家层级的社会形态的发展历史来看,不同的社会目的创建的社会结构形态也是不同的,而且结构形态基本上是在外力的作用下被动形成的。不过在云计算革命的推动下,或许人们可以在信息空间的帮助下,主动地通过所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有目的地创建社会结构形态。
从人类发展历史里的表现形式来看,似乎人类总是在采用创建更高空间层级里社会型生命体的形式获得更长的生命周期。在人类社会空间里,自然人是空间层级最低的社会型生命体,属于量子个体。所有的自然人通过逻辑规则系统连接在一起形成的社会型生命体所创建的空间层级最高。作为客观存在的逻辑事物,每种类型的社会型生命体都有生命周期。对于人类来说,尽管很难通过改变细胞的连接形式来延长自然人的生命周期,但是可以通过改变个体人的连接形式来延长社会型生命体的生命周期。
3、人类从野蛮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是法律法规的出现
当人们通过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创建约束人的逻辑行为活动范围的逻辑空间的时候,人类就开始进入到文明社会了,而在这个分界点之前的人类社会属于野蛮社会,人的动物属性是自由的,可以充分地表现自己的逻辑行为。
人类社会作为客观存在的事实,由于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载体和场所,所以在人类的发展历史里,出现了很多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观点。比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把人类历史时期划分为三个时代,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而这种时代的划分,是以L.H.摩尔根(~)在《古代社会,或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的研究》()一书中对人类历史时期的划分为根据的。
从人们目前掌握的知识来看,人类从动物社会里分离出来到创建属于人类的社会花费了几百万年的时间。然后在蒙昧时代(考古学里的旧石器时代)里停留了万年的时间,探索提升社会层级的逻辑规则,比如在旧石器时代中早期的有巢氏时代,人们搭建的“巢居”就是最简单的逻辑规则,采用物质逻辑体创建的空间约束人的行为。大约在1万多年前,人类社会进入到了野蛮时代(考古学里的新石器时代),人们以物质逻辑体为材料,按照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对这些材料进行重新安排和排列,得到一个新的产品。据近代考古发现,在距今年前(新石器时代)的古人已进入了文明。
尽管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只有几千年的时间,但是人们设计逻辑规则的能力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类似乎已经发现了通过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可以增长财富数量的规律,比如摩尔根对文明时代的评断:“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以来,财富的增长是如此巨大,它的形式是如此繁多,它的用途是如此广泛,为了所有者的利益而对它进行的管理又是如此巧妙,以致这种财富对人民说来已经变成了一种无法控制的力量。人类的智慧在自己的创造物面前感到迷惘而不知所措了。
在人类设计的逻辑规则里,法律法规的出现对人类社会的意义更加重大。“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氏族到部落联盟的发展使得个体之间的血缘关系也不再像氏族时期联系的那么紧密了,逐渐“自我意识”形成。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必然要求着新制度的出现,法律制度就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应运而生。
《乌尔纳姆法典》是迄今所知的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早于《汉谟拉比法典》),亦称乌尔纳木法典、苏美尔法典。《乌尔纳姆法典》是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年)开国君主乌尔纳姆的儿子舒尔吉制定的,原件大约由30-35块泥板组成,其中大多数都未能保存下来。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法律是夏代的《周礼·秋宫·司刑》。《禹刑》作为社会上出现“乱政”亦即矛盾、冲突的产物,它既不是成就于一时的成文法典,也并非由夏禹个人所制定,而是在夏商两代的长期发展中,出于调整社会关系的需要,逐步形成和不断扩充的。其基本内容是以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法律性质的习惯法为主。至于以“禹刑”为名,实际上不过是“夏刑”的代称而已。
中国古人对文明的理解是:文采光明。文采是认知空间里用来描述事物存在状态的概念,事物的构成材料种类很多,但是由逻辑过程形成的结构形态很和谐。光明是认知空间里用来描述能量状态层级的概念,是能量努力上升的状态,科学上认为光明诞生于黑暗之中。没有黑暗的衬托,何以言称光明。
中国古人分析了人类社会文明时代出现的原因。《易传·乾·文言》:“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孔颖达疏:“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南朝宋鲍照《河清颂》:“泰阶既平,洪水既清,大人在上,区宇文明。”田是指物理土地上的区块,是人们聚集形成社会的载体。当圣人出现在这个土地区块上,通过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把人们聚集在一起创建社会的时候,文明时代就开始了。在中国古人的概念里,圣人是指主导设计创建法律法规系统的人,所以在不同的独立存在的土地区块里都存在层级不同的圣人。
中国古人从社会型产品的技术本质上探索人们创建文明社会形态的方法,而西方古人似乎是从社会型产品的现象的规律上探索人们创建文明社会形态的方法。比如,至年,美国民族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专心撰写他毕生最重要的一部著作《古代社会》,并为此发表了一系列准备性的论文。《古代社会》于年出版。这本书研究了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从四个方面说明人类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踏进文明的门槛。第一是发明和发现,叙述了人类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谋取生活资料方式的不断进步。第二是政治观念的发展,阐明了人类的社会组织从氏族制度发展到国家产生。第三是家庭婚姻观念的发展,探讨了家庭婚姻的历史,进一步发挥了他以前提出的家庭进化的理论。第四是财产观念的发展,阐述了财产的历史,财产从公有发展到私有,私有财产导致了阶级社会的产生。
从中国古人的发现可以推测,人类社会的文明层级本质上是由人们自己设计的法律法规系统的层级决定的。也就是说,当人类的科技文明层级发生改变是,对应的把人们组织连接在一起用来创建社会型产品的法律法规系统也要发生改变。经济学家把人们观察到的这种现象所呈现的规律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
4、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技术原理
“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似乎人们并不理解庄子这个观点的技术本质含义,基本上是从现象上分析庄子的观点,并且认为在庄子的属性里,具有外冷内热,愤世嫉俗的一面。其实象庄子这类参悟了宇宙真相,能够在无形的世界和有形的世界里畅游的隐者,怎么可能在意尘世间里的现象?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如果按照康德的认识论观点,人具有两套认识形式,一套是先验的对本体的认识形式,另一套是经验的对现象的认识形式。人认识的对象只是现象,本体属于人永远不能认识的范围。人的理性从本性上要求认识终极的无条件的东西。理性是处于知性之上的最高一级的综合能力,理性对经验进行最广泛的综合。理性的要求永远达不到目的,我们的认识永远是有条件的,是无止境的现象。
显然庄子的观点来自先验的对本体的认识形式,所以对那些只掌握从感觉开始、从经验开始的认识形式的人来说,庄子的观点就变得神秘和不可思议了。作为假设,如果一个人能够关闭经验认识形式的功能,放大先验认识形式的功能,那么就能从本体世界里获得不可思议的观点。或许爱因斯坦晚年的感叹“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也是来自先验认识形式的发现。
在庄子的发现里,逻辑事物都存在一个称为“钩”的逻辑体,钩把事物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规模更大的整体事物。对于人来说,所关心的是被称为财富的事物,每个人都采用钩子把财富物体与自己连接起来,成为自己的构成部分,这样就创建了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规模更大的逻辑体,财富事物数量越多,逻辑体的规模就越大,在博弈的时候抢夺对手财富能量的能力就越强。所以在文明时代,人们需要通过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来限制人在博弈过程中的行为尺度。中国古人把这种由人们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称为人道,而把自然存在的逻辑规则系统称为天道,人道是人通过自由意志力的作用从天道里转换创建的逻辑规则类型。
人们博弈的目的是抢夺财富能量,抢夺财富能量的目的是维持个体人生存发展的需要。博弈是通过社会型产品之间的对抗实现的,在人类设计的博弈局里,个体人是最小的社会型产品。当人类进入到文明时代的时候,出现了由一群人采用人们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创建的社会型产品。
庄子发现,不同层级的社会型产品里的财富的存在形式是不同的,个人的财富是采用钩子连接在一起的,盗窃财富的行为只要解开原来钩子再钩在自己身上就行了。所以圣人在设计法律法规的时候就认为只要“窃钩者诛”,就可以维持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是在采用多层级结构的形式把大量的人连接在一起创建的社会型产品里,不同层级社会型产品里的财富能量的性质是不同的,由于最高层级的社会型产品只有一个,所以庄子说,“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因为只要窃取了这个社会型产品,就拥有了所有的东西,成为了诸侯,包括社会型产品里存在的法律法规。
所以庄子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故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于是得出一个结论,“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尽管庄子没有采用现代科学的形式说明人类社会是人类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创建的社会型产品,但是在他的文章里,已经采用当时的语境表明了他的观点,宇宙里的万物来源于逻辑,天道是客观存在的逻辑规则系统,而人道是人通过人力的作用对天道进行能量类型转换所创建的。
对于以人为目的创建的社会型产品来说,产品的稳定是通过法律法规来完成的。法律法规的目的是约束人在博弈时争夺财富能量的逻辑形式,最完美的形式就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力创造财富能量类型,换取别人创造的财富能量类型。但是在社会总体财富能量有限的时候,就会出现窃取他人财富能量的行为,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摘掉连接财富的钩子,把财富取走,高一层级的行为就是把装财富的箱子取走,最高层级的行为就是把由全部财富能量构成的社会型产品取走。所以庄子在《胠箧》里说,“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掊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
所以在庄子看来,人类社会发展到最高层级里,就只有一个整体的、不可分割的社会型产品,所以就不存在由圣人主导设计的用来管理财富能量的法律法规,管理社会型产品里财富能量运行的是天道里客观存在的法律法规。中国古人把这个层级的社会型产品称为“大同社会”,而马克思则把它称为“共产主义社会”。
由于人获得知识的方法基本上都是从经验开始的认识形式,认识的对象只是现象,因此很多人很难理解“大同社会”或者“共产主义社会”的存在形式。不过作为一个假设的模型,如果宇宙是由逻辑构造的世界,那么按照逻辑的运行规律,人类社会的最终形式只能是“大同社会”或者“共产主义社会”。
对于宇宙世界来说,万物都是采用在博弈局里抢夺能量的形式生存发展的,管理万物争夺能量行为的逻辑规则就是人们所说的“自然法则”,是客观存在的、万物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博弈局是一个封闭、自足的空间,有独立的法律法规,所以在不同类型的博弈局里,自然法则的类型也是不同的。这种情形就形成了自然法则类型隔离的现象,比如生物学家发现,两个或几个亲缘关系比较接近的类群之间存在一种隔离机制,就是自然法则里阻止物种通过繁殖行为获得更大博弈能力的逻辑规则。
作为一种假设的逻辑模型,病毒个体是从宿主细胞里获得生存和发展所需能量的,并使用宿主细胞提供的材料进行繁殖。由于病毒个体繁殖是采用毁灭宿主细胞的形式实现的,所以病毒需要不断地更换新宿主细胞来提供创建病毒社会型产品所需的材料。并通过在更高层级创建的病毒社会型产品来延长病毒社会的生命周期。病毒社会是病毒个体生存发展的载体,如同人类社会是人生存发展的载体一样,属于自然法则里的基本规则。也就是说,在自然法则里,个体采用结构的形式进行聚集,创建空间尺度更大的逻辑事物,并把这个事物作为个体的生存发展载体平台。中国古人把这种彼此依存的关系描述为“厚德载物”,认为载体事物是由个体事物采用叠加的形式累计形成的,载体事物的能量越大,承载个体事物的能力也就越大。载体事物的能量来自个体事物的有效能量的叠加累计。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倘若人们设计的法律法规所创建的社会型产品能够产生更大的能量,那么就能为个体的人提供更好生存生活的载体环境。中国古人似乎知道这个规律,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认为人和万物是命运共同体。不过按照康德认识论所描述的观点,后人获得知识的方法越来越偏向于“经验认识形式”,现在的人绝大多数几乎已经失去了“先验认识形式”的能力,所以在来自现象的知识所创建的个人认知空间里,很难出现个体人的生存发展是建立在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形成的载体事物之上的逻辑关系图像,因此认为个体人的生存发展状况完全由个人自己的能力决定的,基本上不相信由很多的个体人聚集在一起,就可以创建层级更高的逻辑事物,并且这种创建事物的形式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法则。
倘若社会是个体人生存发展的载体,离开了载体的个人是无法生存和发展的,那么个人与社会之间就建立了相互依存的支撑发展关系,而把所有人按照某种关系聚集在一起创建的社会是最高层级的载体平台。而创建这个载体平台的法律法规是由人类自己设计出来的,从载体平台的结构形式上看,对应的法律法规也是分层级类型的。
在庄子按照自然规律推理出来的人类社会发展模型里最后存在的人类社会里的法律法规,尽管也是人们自己设计出来的逻辑规则系统,但是已经完全没有了人的私欲,法律法规对构成人类社会的所有事物都是公平公正的。不过庄子似乎并不知道人类能否有机会到达这个层级的社会形式,所以只是描述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现象里的一些特征和规律。“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掊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毁绝钩绳而弃规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含其巧矣。故曰:大巧若拙。削曾史之行,钳杨墨之口,攘弃仁义,而天下之德始玄同矣。”庄子描述的“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内容,其实就是康德认识论观点里的经验认识形式和先验认识形式,如果关闭了经验认识形式的动能,就可以开启先验认识形式的功能。
由此可见,尽管采用法律法规的形式管理社会是很有效的方法,不过目前的法律法规属于“人道”,包含了人的“私欲”在里面,即便是圣人,在主导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也避免不了“人”的因素的影响,无法真正到达单纯的“物”的高度。不过按照马克思的描述,在人类科技文明层级提高的时候,对应的法律法规存在类型的层级也会同步提高。这样就解决了经济学家所说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相互制约的矛盾问题,避免了人类因为提升科技文明的层次而毁灭人类社会的事件的发生。
5、逻辑规则与生产关系
尽管人们目前似乎并不知道人类在宇宙里出现的目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不过从人类已经掌握的知识来看,人类社会是以人为目的创建的社会型产品,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平台场所。
从人类社会的存在形式来看,创建这个社会型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是人们在自由意志力的作用下,采用思维的形式自己设计出来的,然后通过自由意志力的作用,把客观存在的逻辑体事物采用结构的形式安排和排列在相应的结点位置,形成一个层级更高的、空间尺度更大的逻辑体事物。
经济学家把这个社会型产品的结构系统里与人相关的逻辑规则称为生产关系。根据网上资料的解释,生产关系是劳动者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产品生产创造过程中,形成的劳动互助、合作关系。适用国家法律、政策、制度、劳动分配等关系解释。
人们把生产关系里与博弈目的相关的内容里约束人们行为活动空间尺度的逻辑规则称为法律法规。
6、法律法规是如何影响生产关系的
似乎在客观世界里存在一个基本事实,个体自然人的生存和发展是采用社会的形式实现的。社会是由很多的人按照一定的关系创建出来的社会型产品。经济学家把这种关系称为生产关系。
在人类社会的博弈局里,生产关系是逻辑规则类型里的一种存在形式。生产关系的类型很多,法律法规只是其中的一类。比如血缘关系是最早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马克思说:“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
法律法规的应用目的是为了让人们获得更好的生存发展场所,但是由于人类科技文明层级的原因,人们创造财富能量的能力对法律法规的制定影响很大。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当人类科技发生重大变化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会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法律法规的技术目的就是采用逻辑力的形式把土地区块上的人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采用结构形式组织形成的规模更大的空间事物。中国古人把这种情形描述为“方以类聚”,而卢梭的描述更加形象,“人是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卢梭认为原本自由的人,因为社会的原因而被一层一层的枷锁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规模更大的个人无法分开的整体事物。
从力的作用类型来看,法律法规产生的逻辑力属于向心力,把物体的运动轨迹限制在规定的空间尺度内。而科技产品工具提供的力在自由意志力的作用下则可以转换为离心力。很多人以为采用科技工具提供的离心力就可以获得动物属性的自由,其实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想法,事实上,科技力量越强大,对应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逻辑力就越大,个体人的自由度就越小。
作为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当人类的科技文明发生重大变化时,形成法律法规的逻辑规则也需要发生改变。比如云计算革命后,人们掌握了在网络空间里创建产品工具的方法,颠覆性地改变了人们在博弈过程中抢夺财富能量的形式,因此传统的约束人们抢夺财富能量行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向心力大大地小于颠覆性科技产品工具所产生的离心力,为了达到新的平衡,需要修改当前的法律法规,产生更大的向心力,再创建一级更大的容纳物体逻辑行为轨迹的空间。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尽管采用法律法规的形式约束人的行为轨迹只有几千年的时间,但是似乎法律法规内容变化的频率似乎并不小。因此可以做出一个大胆的推测,或许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发生的颠覆性核心技术的推动下,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也会发生颠覆新的改变,用来创建社会形式的法律法规内容也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7、采用广义集体所有制模式创建社会型经济体的技术原理和存在形式
采用人们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创建的社会型产品属于无形事物,人们无法直接观察事物的形状。尽管可以看到大量构成材料的存在形式,但是这些并不是这个社会型产品的存在形式,从这些现象里观察的规律也不是该社会型产品的规律。经济学家把这种用来创建社会型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形成的逻辑体事物称为所有制,把采用所有制创建的社会型产品称为经济体。不同类型的所有制创建不同类型的经济体,比如采用集体所有制创建的社会型产品称为集体经济体,采用私有制创建的社会型产品称为私有经济体。
按照网上资料的描述,集体经济是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的实质是合作经济,包括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然而,在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上,人们只承认集体经济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弱化甚至否认了集体经济还具有劳动者资本联合的特征。否认了劳动者个人产权,是传统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最大区别。
产权是指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财产可分为:有形财产(又称“有体物”),如金钱,物资;无形财产(又称“无体物”),如债权,知识产权,虚拟财产权等。
目前流行的集体经济是针对整体产品的交换价值进行产权划分的,由于整体产品具有封闭、不可分割的整体空间属性,因此只能在产品的一级空间里进行产权划分。事实上,任何一个以人为材料创建的社会型产品都是由多层级的独立子空间创建的复杂空间,子空间的数量类型越多,最终形成的社会型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就越强大。因此需要创建一个能够充分发挥这个社会型产品内在竞争力的产权空间。很显然,当前集体经济模式创建的只是一个简单的一级空间,而与子空间产品竞争力对应的子产权空间并不存在,于是就出现了很多阻碍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如集体产权不明晰,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模糊等情形。
广义集体经济是采用社会型产品的使用价值进行产权划分的模式,由于每个层级空间具有封闭、不可分割、自足的属性,因此每个子空间形成的子产品的使用价值是独立的,创建的子产权空间也是独立的。
在采用集体经济制度创建的经济体里,存在个体劳动者的个人产权、由个体劳动者组织在一起所创建的社会型产品所形成的产权,以及由单纯的资本形成的资本产权。这是三种不同类型的产权存在形式,属于在不同层级类型的空间里的变量,通常来说,抽象的资本产权属于全局变量,劳动者的个人产权变量适用的空间尺度最小。
广义集体经济制度模式是采用多层级产权结构形式创建经济体的模式,经济体构成成员的产权空间层级类型明确清晰,因此在博弈的过程中当生产力发生改变的时候,可以流畅地动态调整社会型产品内的生产关系。
社会型经济体是以人为目的按照人们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创建的以人为主体材料的逻辑产品事物,是具有生命特征的社会型产品。
社会型经济体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种不同类型的逻辑属性采用对立统一的斗争规则提供的能量创建的整体事物。
按照网上资料的描述,生产力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们改造和利用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生产力的构成十分复杂,包括进入生产过程的一切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是: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人就是劳动者,是整个生产力构成要素当中的最为活跃和核心的要素;劳动资料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生产工具,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劳动者利用劳动资料改造的对象就是劳动对象,例如:农民拿着锄头去除草,农民是劳动者,锄头属于劳动资料中的生产工具,草这一自然物就属于劳动对象。
从网上的资料来看,经济学家把生产关系分为静态和动态两大类型。从静态上看,生产关系有三个方面的内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的分配和消费关系。从动态上看,生产关系贯穿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全过程。其中,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关系,决定着产品的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反过来,交换的扩大、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的变动,又会影响和改变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关系。在这里要特别注意语言表述,在四个关系生产是基础,是最重要的,为此,我们可以说生产“决定”交换、生产“决定”分配、生产“决定”消费,而交换、分配、消费对生产的作用是第二位的,为此,我们在表述上用“反作用”。
很明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本身就是结构非常复杂的逻辑事物,而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按照矛盾规律创建的社会型产品的结构就更加复杂了,属于多类型多层级逻辑规则系统采用交织关联和嵌套的形式创建的复杂巨系统,由于人的自由意志力的作用,系统元素之间关系不仅复杂而且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是迄今为止人造产品里最复杂的系统。
通过博弈的方式争夺财富能量是人的最基本的行为目的,因为财富能量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能量。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里发现,把个体的人组织在一起形成规模更大的生命体后,创造财富能量的能力比个人单独创造财富能量的能力的累计和要大很多。所以在工业革命推动出现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采用企业的形式把个体人组织起来形成规模更大的生命体,极大地提高了创造财富能量的能力。
不过马克思发现如果以土地为载体把农民组织起来形成的集体形式的生命体创造财富能量的能力更加强大,所以提出了早期的“集体所有制”的概念,年他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重要教训时指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页)。
很明显,具有生命体特征的社会型产品创造财富能量的能力与人类科技文明的层级关系密切。也就是说,人类目前已经初步掌握了创建信息空间以及信息土地的方法,人们不仅可以通过物质土地把人组织起来,还可以采用信息土地载体把人组织起来。所以标志创造财富能量能力的所有制的形式也需要发生改变。
人类在发展的过程里,人们除了探索创建社会型产品的方法外,另一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探索研究创造财富能量以及处理财富能量的方法。
经济学家发现,在其它的条件相同的情形下,采用不同类型所有制结构形式创建的社会型产品创造社会财富能量的能力存在很大的差别。比如在工业革命初期,由于科技文明的层级很低,采用私有制的结构形式创建的社会型产品,创造财富能量的能力最大,而到了云计算时代,人类的科技文明层级发生了很大的提升,人们已经掌握了创建信息空间里由信息事物形成信息土地的技术,因此传统的以物质土地为载体设计的所有制存在形式将发生重大的改变,因为以信息土地为载体的信息人在社会型产品里的比重越来越大,所以所有制的类型也将会发生重大的改变。
作为一种探索形式的假设的模型,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变化的时代,可以把这种动态的所有制类型定义为“广义集体所有制”,这是一种采用多级子产权空间的形式设计产品逻辑规则系统的模式,包含了现有的各种类型的所有制形式。
广义集体所有制是一个空间类型函数,个体人是最小的空间类型,由地球空间里所有的人构成的人类社会是最大的空间类型。
假设广义集体所有制是一个数集,用A表示,其中的元素为空间类型,用x表示,对A中的元素x施加对应法则f,记作f(x),得到另一数集B,B为广义集体经济体,假设B中的元素为y,则y与x之间的等量关系可以用y=f(x)表示。很明显,这个函数概念里含有三个要素:定义域A、值域B和对应法则f。其中核心是对应法则f,它是函数关系的本质特征。
不同的x创建y是不同的,如果使用私有制,创建的就是私有制经济体,如果使用公有制,创建的就是公有制经济体。
对于客观存在的人类社会来说,x是采用层级空间形式描述的产权空间,所以x的数量很多,并不是只有当前经济学家所描述的几种形式,比如说私有制、公有制、集体所有制等。
由于广义集体所有制采用了离散产权空间的概念,因此在所创建的广义集体经济体里可以同时包含不同产权类型创建的子经济体,每个子经济体就是一个独立、封闭、不可分割、自足的子空间。
所以采用广义集体所有制创建的社会型产品,无论结构多么复杂,规模多么庞大,都能做到经济学家所要求的“权责明确、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
似乎采用子产权空间结构系统创建的社会型产品,可以更好地处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从而使社会型产品内的财富能量的流动路径顺畅合理,没有断点堵点。由于产权获得财富的作用力被封闭在当前空间内,不会对其它的空间产生作用,所以在子产权空间里的产权只能从当前空间里获得财富。因此这种形式从技术上解决了社会财富的分配难题,最大程度地解决了庄子描述的“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的社会发展现象里内在的固有规律。
在采用广义集体所有制创建的社会型产品里,每个层级的空间里都有唯一的一个结点空间位置代理人,尽管代理人在物质存在形式上是个体的人,但是本质上已经携带了空间的属性,从个人的低层级空间里进入到了更高层级的空间里,相应的逻辑规则也发生了改变,卢梭把这种改变描述为“枷锁”的作用,因此说“人是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随着科技文明的提高,人类在科技工具的帮助下采用经济体的形式创造财富能量的能力越来越强大。但是个体人即便是借助工具的力量提高了创造财富能量的能力,也无法通过个人的劳动创造维持自己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全部的各种类型的财富能量,基本上需要通过购买产品的方式获得食物层级的财富能量。
购买的行为是在人们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创建的财富能量流动通道里进行的采用自己的财富能量交换别人的财富能量的逻辑过程。这个逻辑过程是在人的自由意志力的作用下完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有自由意志的生命体才能完成购买行为的逻辑过程,比如说大猩猩、老虎等动物无法采用购买行为获得财富能量。
当前人类社会里的购买行为基本上是自然人的自由购买行为。自然人的购买力是各向同性的,因此当区域空间内的很多人进行自由购买的时候,就会因为购买力方向的不同而降低区域的整体购买力。
区域团购是在个人购买行为之上的层级更高的购买行为。是把区域空间内的个体购买行为组织起来后形成的统计性质的购买行为。区域团购具有引导性消费趋势的属性。当消费趋势创建的区域购买力方向明确而且强大的时候,就可以改变本区域或者其它区域的团销形态,并通过团销的逻辑过程改变所在区域的生产形态。
在互联网技术的帮助下,区域团购团销模式似乎是人们处理财富能量的最好方式。
区域团购团销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具有生命特征的社会型经济体的购销行为。在这个社会型经济体里,个体的人是最小的不可分割的基本构成单位,按照物理学的术语概念,一个人就是一个量子。
8、人生的目的和有意义的内容是什么
假设宇宙是基于目的而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所创建的逻辑世界,那么人类作为宇宙世界里客观存在的事物,人生的目的似乎就决定了创建人生轨迹的逻辑规则路径。这些全部轨迹的总和就是人生的内容。
人生的价值是由人在生命周期里所有博弈局里的运动轨迹上的点的位置形成的更高层级的路径构成的产品形式决定的。也就是说,倘若采用人是由灵魂生命体、身体生命体、精神生命体构成的复合体,那么在人的生命周期结束后,只有灵魂生命体可以用来作为进行下一次的迭代的初始逻辑体,而身体生命体、精神生命体属于一次性的逻辑体存在形式,因此当身体生命体结束了本次的迭代过程后,就会对人生的轨迹内容进行一次总结处理,留下属于灵魂生命体的轨迹内容,并且成为下一次迭代的初始逻辑体内容。这是一个采用迭代的形式获得目标产品的技术模型。也是软件工程师比较喜欢的方法,其目的通常是为了逼近所需目标或结果,重复执行一系列运算步骤。
从人类的社会发展过程来看,下一代人似乎总是比上一代人完美,生物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为进化。不过似乎人类目前并没有掌握产生这种现象的技术原理,所以人们仍然不能主动的设计能够获得人生意义的逻辑行为,为下一次的轮回迭代提供更多的能量。不过从创建逻辑世界的基本规律来看,人可以设定一个层级很高的事件作为目标,然后以这个目标为参照系设计自己的博弈行为,这样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具有人生价值意义的内容。其实很多人已经从社会存在的现象里发现了这个规律,并且提出了各自的观点。比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观点,“一个人的生命是应该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才能够说:“我的生命和全部的经历都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