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型材料

在宇宙空间里,人类社会是一个物理量,是用来描述由人构成的产品可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性的属性,由人类和社会这两个独立的基本物理量按照物理规律形成的新物理量。

采用科学的风格对客观事物进行的描述是冰冷的,或许大多数人并不认为“人”是一个产品,也不会认为“人类社会”也是一个产品。然而作为宇宙空间里的客观存在事物,人和人类社会的物理属性是不会因为人们的主观感觉而发生改变的。也就是说,在物理学的语境里,人和人类社会都是从无到有创造出来的物理产品,两者的区别在于空间尺度大小的不同,在人类社会这个社会型产品里,人是最小的物理单位,物理学术语称为量子。

1、人类社会本质上是一个社会型产品

尽管“社会”是人类用来描述“人与环境形成的关系总和”的概念,但是如果采用现代科学的形式,把人抽象为一个以空间的形式独立存在的逻辑产品,那么人就和其它的事物如原子、分子、石头、猴子、鱼等一样,只是更大的空间里的存在物体,这些物体的个体属性被空间封闭在里面,而社会就是封闭这些物体的更大的空间。

事实上,社会学家已经对“社会”的含义进行了扩展,认为社会是共同生活的个体通过各种各样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并且把这种关系叫做“社会关系”。这样在研究其它动物的时候,也可以使用“社会”这个概念,比如“猴子社会”、“蚂蚁社会”等等。

如果做进一步的扩展,物理学家也可以使用“社会”这个概念来研究物质的构成结构和运动形式及规律,比如原子社会、分子社会、细胞社会等等。

在人们当前的世界观里,产品是客体,人是使用产品的主体,所以人自身不能成为产品的构成材料,不过他人是可以成为产品的构成材料的,比如奴隶社会的奴隶、资本主义早期的产业工人等。这种类型的产品可以称为“传统型产品”,由于目前的这类产品基本上是企业创建的,因此也可以称为“企业型产品”。

社会型产品是指人把自身也作为构造材料所创建的产品。人既是产品的使用者,又是产品的构造材料,产品本身就是一个新的生命体。人与其它类型的构成材料采用聚落的联盟形式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人类是创建产品的主体聚落,成为产品的核心。

尽管中国古人早就提出了“人与万物一体”的思想,但是人类主动创建社会型产品的行为却只能发生在云计算、物联网时代,人们通过在信息空间里创建的信息工具来摆脱物理空间里的物理规律对人们行为活动的约束。

社会型产品的出现将颠覆性地改变人们的世界观,人们将采用联系的思维看待存在的一些事物,并且采用技术的形式描述该产品不同层级空间尺度里的运行规律。

尽管人类可以通过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创建社会型产品,但是并不能设计出没有逻辑源头的逻辑规则,人类只能对已经存在的逻辑规则进行类型转换。中国古人把宇宙里客观存在的逻辑规则称为“天道”,而把人类设计的规则称为“人道”,按照逻辑规则守恒原理,人道是人类对天道进行类型转换后创建的逻辑规则。所以人们在网络空间里创建社会型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遵循天道的要求来设计逻辑规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敬畏自然规律。因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社会型产品的构成材料是以聚落的形式存在的。聚落的本意是指人类聚居和生活的场所,但是如果把人类抽象为相同类型的逻辑事物,那么对聚落的定义就可以扩充为同类事物聚居和生活的场所。聚落里的个体事物就是构成产品的最小的物理单位,比如人是人类社会产品的最小物理单位,物理学的术语称为量子;而蚂蚁则是蚂蚁社会产品的最小物理单位。

现在的人大多数掌握了创建企业型产品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比如创建一个手机产品等,但是在创建社会型产品方面,所掌握的理论和方法并不多,尽管创建了航空母舰战斗群这种社会型产品,不过似乎并没有出现在社会型产品层级上的研究成果,基本上是从企业型产品的层级进行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由于社会型产品是比企业型产品层级更高的产品形态,因此它们之间的创建方法存在很大的区别。社会型产品基本上是采用聚落联盟的形式创建,而企业型产品基本上是采用个体的形式创建。《周易·系辞上》里说的“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就非常好地描述了社会性产品的存在形式和内在构成事物的生存关系。

(2)能量状态的平衡。社会型产品是由大量子系统构成的复杂工程系统,每个子系统是一个子空间,是更大空间的构成材料,具有独立的能量状态。这些子空间的能量状态的稳定变化维持了上级空间的存在形式。

人们所认知的宇宙里的任何客观存在事物都是由不同尺度的空间采用层级的形式搭建起来的,类似人类的搭积木游戏,相互支撑而形成一个共生共存的整体。

尽管古人没有掌握在网络空间里创建社会型产品的技术,但是他们知道社会型产品内在的运行规律。比如《道德经》里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道是指创建事物的逻辑规则,古人认为,采用天道创建的事物里,如果子系统的能量太强,系统就会减少多余的能量用来弥补缺少能量的子系统,以便达到系统能量状态的平衡,从而维持事物的持久存在。

由于人之道不同,违背了天之道的规则,所以采用人之道创建的社会型产品的生命周期也是有限的。

(3)人造社会型产品的主体是人形成的聚落。人是产品里所有聚落的管理者,制定产品的发展规则。

人在人造社会型产品里的地位和作用似乎与圣经里描述的人在神创造的产品里的地位和作用相同。按照《圣经》里的描述,神先采用分类的方式创造了具有生命特征的产品,比如“1:24神说,地要生出活物来,各从其类。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事就这样成了。(AndGodsaid,Lettheearthbringforththelivingcreatureafterhiskind,cattle,andcreepingthing,andbeastoftheearthafterhiskind:anditwasso.)1:25于是神造出野兽,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地上一切昆虫,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AndGodmadethebeastoftheearthafterhiskind,andcattleaftertheirkind,andeverythingthatcreepethupontheearthafterhiskind:andGodsawthatitwasgood.)”每一类的产品形成一个聚落,野兽聚落,牲畜聚落,昆虫聚落等,每个聚落就是同类产品聚居生活的场所。

然后神开始创建人类产品,并且以人聚落的形式存在。由于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创建的,所以在神创建的世界里,人聚落是主聚落,管理神创造的物理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一切产品。比如“1:26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AndGodsaid,Letusmakemaninourimage,afterourlikeness:andletthemhavedominionoverthefishofthesea,andoverthefowloftheair,andoverthecattle,andoveralltheearth,andovereverycreepingthingthatcreepethupontheearth.)1:27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SoGodcreatedmaninhisownimage,intheimageofGodcreatedhehim;maleandfemalecreatedhethem.)”

然后神赐福给人类产品,同时制定了创建人造社会的初始的逻辑规则。比如“1:28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AndGodblessedthem,andGodsaiduntothem,Befruitful,andmultiply,andreplenishtheearth,andsubdueit:andhavedominionoverthefishofthesea,andoverthefowloftheair,andovereverylivingthingthatmovethupontheearth.)1:29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AndGodsaid,Behold,Ihavegivenyoueveryherbbearingseed,whichisuponthefaceofalltheearth,andeverytree,inthewhichisthefruitofatreeyieldingseed;toyouitshallbeformeat.)”很明显,这个逻辑规则系统的外延很大,人类几乎可以不受限制地采用逻辑规则转换的形式创建所需要的逻辑规则,成为这个规则系统结构上的子规则系统。

而对于其它聚落的产品,神并没有为它们提供创建逻辑规则的能力,只能按照自然规则获得维持生存发展所需要的食物。比如“1:30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它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Andtoeverybeastoftheearth,andtoeveryfowloftheair,andtoeverythingthatcreepethupontheearth,whereinthereislife,Ihavegiveneverygreenherbformeat:anditwasso.)”

由此可见,在神造的社会型产品里,人是特殊的构成材料,不仅是产品的使用者,同时还可以通过人设计的逻辑规则修改社会型产品的结构形态,以便更好地满足人的需求。

(4)人类社会是人创造的产品,是以神造产品为基本材料创造的社会型产品。人不仅可以主动修改人类社会产品的存在形式,也可以主动修改其它类社会产品的存在形式,比如鸟类社会、大象类社会等产品。而这种主动修改社会型产品结构形态的能力似乎只有人类具有,其它的生命产品比如猿猴等似乎没有主动修改猿猴类社会结构形态的能力。

(5)人们在网络空间里的创建的社会型产品更加能够满足人的个性化需求,是采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建的。

2、创建社会型产品的技术原理

尽管人们目前对网络空间的认识还很初级,但是工程师们已经开始利用在信息空间里开发创建的产品来提高在物理空间里的市场竞争能力。

不过目前那些全球市值很高的科技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不是社会型产品,尽管他们利用在信息空间里拥有的知识产权获得了强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但是他们创造的产品属于初级的人造企业型产品,真正具有强大博弈能力的是把人自身作为材料的社会型产品。

人造社会型产品和人造企业型产品的技术原理是存在本质差异的,在社会型产品里,人是产品内部的构成材料,而在企业型产品里,人是产品之外独立存在的产品。比如淘宝网是社会型产品,淘宝店主是淘宝网的构成材料,由于淘宝店主的能量状态是动态变化的,所以淘宝网的能量状态是动态变化的;而苹果手机是企业型产品,人是产品之外独立存在的使用者,所以苹果手机的能量状态是稳定不变的。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创建社会的逻辑规则越来越复杂,对应的社会型产品的结构也越来越复杂。不过人类对社会产品结构的改变是通过科技革命的形式无意识的被动完成的,随着人类科技水平的快速提升,这种被动创建社会型产品的行为越来越危险,因此在云计算革命出现以后,人类需要掌握在网络空间里创建社会型产品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主动地创造更加美好的生存生活环境。

社会型产品是采用逻辑规则创建的,如果对逻辑规则的来源进行分析,就可以发现,目前创建原子社会、分子社会、细胞社会的逻辑规则是先天就存在的。尽管人类目前已经掌握了一些转基因技术,但是还没有能力设计创造细胞社会的逻辑规则系统。同样创建猴子社会、狼群社会的逻辑规则也是先天就存在的。

从人类目前的发现来看,似乎只有人类可以设计创造“人类社会”的逻辑规则系统。当然,按照宇宙内的规则守恒原理,人类不可能创造宇宙里不存在的规则,所以人类所创造的逻辑规则只能来自其它规则的转换。也就是说,由于空间的封闭属性,创建人类社会的所有规则都可以在地球空间里追溯到逻辑来源。

倘若采用云计算思维模式,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逻辑规则越来越复杂,创造出来的社会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形成的社会型产品规模也越来越大。

如果这种情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话,就会出现一种可怕的结局,倘若人类无法创造更大的人类社会产品空间,那么当前的人类社会空间就会坍塌,个体的人就会失去存在的载体。

尽管人们会认为个体的人可以回归到动物社会空间层级,但是发生这种情形的概率非常小,因为当前的人类社会的空间层次已经远远高于动物社会的空间层次,空间坍塌释放发能量是个体的人无法承受的。

所以对于人类来说,必须采用科学的形式掌握创建社会型产品的技术原理,不断地创建更高层级的社会空间,才能维持人类的生存发展。

3、人类社会是人类自己创造的社会型产品

尽管社会学家采用发生学的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的创建过程,但是很少有人会相信人类社会是由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产品。比如恩格斯曾把过着群居生活的古猿称之为社会化的动物,把它们的群体关系称为社会本能。我们的猿类祖先是一种社会化的动物,人,一切动物中最社会化的动物,显然不可能从一种非社会化的最近的祖先发展而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页)。

真正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认识人类社会,而不是采用发生学这种从自然科学“嫁接”到人文科学的转换方法认识人类社会,发生在云计算革命之后,人类掌握了在网络空间创建社会型产品的技术原理的时候。人们通过分析采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网络空间里创建产品的关键因素,发现决定产品的是人们设计的逻辑规则,而构成产品的素材只是用来实现逻辑规则的逻辑存在形式。

人们创建社会型产品的过程是这样的,首先是设计逻辑规则,然后围绕某种目的设计一个体现逻辑过程的结构系统,第三就是在结点位置放置作为产品材料的人或者物。

从人类社会几百万年的发展历史来看,人类并不知道所熟悉的生存生活的社会是按照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创建的产品,并且每一次的产品结构系统的改变都是由于科技文明层次的改变导致的逻辑规则的改变而产生的。

不过云计算革命出现以后,人们似乎掌握了通过信息空间里创造的产品工具控制物理空间里自然规律的方法,因此开始探索主动设计逻辑规则的形式在网络空间里创建人类社会场所的方法。

4、创建中国层级社会型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的来源及结点空间内容

按照百度百科上的描述,中国是以华夏文明为源泉、中华文化为基础,并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国家,通用汉语、汉字,汉族与少数民族被统称为“中华民族”,又自称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距今约年前,以中原地区为中心开始出现聚落组织进而形成国家,后历经多次民族交融和朝代更迭,直至形成多民族国家的大一统局面。

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创建国家的技术原理是云计算革命的重要意义之一。尽管国家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但是人们并不认为它是客观存在的产品,也不会象研究手机产品那样的研究创建国家的技术原理。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国家是由不同的聚落组织连接起来的整体社会,聚落是不同的氏族组织连接起来的整体社会,氏族是以血缘关系结合的社会群体,社会群体是不同的家庭构成的社会,家庭是由最近的血缘关系构成的社会。

倘若不考虑构成社会的材料的具体属性,这段描述的本质就是创建社会的逻辑规则系统。如果把社会当成一个整体的产品,那么创建社会产品的技术原理和创建手机产品的技术原理是相同,先设计一个逻辑规则系统,然后采用逻辑的存在形式把逻辑规则系统转换为逻辑结构体系。逻辑的存在形式分为物理事物和信息事物两种类型。

现在的人们已经很熟悉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创造手机产品的逻辑过程,但是目前只能采用人文科学的方法认识国家的内在规律,无法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了解创建国家的逻辑规则。相对现代人来说,中国古人似乎更加了解创建产品的本质,比如《道德经》里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道指的就是逻辑规则系统。所以中国古人创建国家的方式和其它国家的创建方式存在较大的区别。中国古人似乎是按照自然科学的方法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创建国家,逻辑规则系统不会因为聚落联盟的主体聚落类型的改变而变化;而其它的国家似乎是采用人文科学的方法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创建的,采用这种形式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会因为聚落联盟的主体聚落类型的改变而改变。

尽管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它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它是由此产生的社会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也是这些阶级互相博弈的结果。”并且指出了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但是并没有采用现代计算机可以使用的逻辑规则描述这些规律。

随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观念的出现,人类开始重新审视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过程里出现的逻辑规则系统的技术意义。每一次的逻辑规则系统的重大改变,都是为了在更大的空间尺度上创建规模更大、更加高级、结构更加复杂的聚落联盟社会。

按照网络上的定义,聚落是人类聚居和生活的场所,分为城市聚落和乡村聚落。由此可见,聚落的属性决定了人们的行为活动属性。

尽管人是聚落的主体,但是中国人的聚落却是文明的存在形式,采用客观存在的具象的社会型产品作为抽象的文明的存在形式。这种创建聚落的形式最早可以追溯到伏羲时代,伏羲采用先天八卦的形式设计了最早的创建社会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设计这个逻辑规则系统的基本原则是:人、事物只是构成社会型产品的基本物理单位,具有相同的价值,决定社会型产品整体价值的是连接这些物理单位的结构系统。

由于这种创建社会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并不强调个体人的属性差别(如民族、宗教、肤色等属性),只强调结构体系中的结点位置空间的能量需求差别,因此任何属性的人都可以公平地获得相应的结构结点位置。伏羲也因为这个逻辑规则系统团结统一了华夏各个部落,创建了一个更大的多个种族和谐相处的部落社会。

《易传·乾·文言》里说:“见龙在田,天下文明。”中国古人把国家称为“天下”,因此这句话的含义可以理解为,有神圣之德的伏羲出来在物理土地上之后,创建了天下和文明。也就是说,伏羲创建的天下是一个有形的社会型产品,本质上是文明的存在形式,只要天下这个产品存在,文明就存在。文明并不是某个特定的民族的私有产品,而是所有民族共有的产品,所以按照中国古人的观点,天下并不是某个特定民族的天下,而是所有民族共有的天下,任何一个民族都可以成为管理天下的主体聚落。只要不改变文明的结构形态,无论国家的外在表现形态如何改变,其内在的本质是没有改变的。这也是中华文明延续几千年的根本原因,无论朝代如何变化,管理国家的主体聚落都没有改变中华文明的结构形式。

尽管这样的观点看上去很离谱,但是从中国多年的发展历史来看,中国的朝代无论如何更迭变换,中华文明的发展方向始终没有改变,如果追溯形成中华文明的逻辑规则的源头,似乎所有的文明内容都来自伏羲设计的先天八卦逻辑规则系统。

按照百度百科上的描述,文明是使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这些集合至少包括了以下要素:家族观念、工具、语言、文字、信仰、宗教观念、法律、城邦和国家等等。

从人类的发展历史来看,似乎只有中华民族把国家与文明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体,国家存在,文明就存在,文明存在,国家就存在。

倘若采用现代数学的观点,文明是一个根集合,国家与文字、信仰、宗教观念等一样,只是这个集合里的构成元素,那么国家和文明就不能同时成为一个客观事物内同时存在的矛盾双方。不过如果结合中国古人的观点,国家也是文明的存在形式,属于文明集合里的子集文明,那么国家和子集文明就可以成为创建客观事物的矛盾双方,国家是事物的存在现象,而对应的子集文明是事物的存在本质。

如果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由人类文明的结构形态的发展规律决定的,而人类文明的结构形态是由人类设计的逻辑规则创建的,那么就可以采用现代科学的形式做出一个假设的模型,然后利用这个模型来分析不同层级结点位置上的社会产品的结构形态和内在规律。当然,这个模型或许是错误的,因为在人类当前的世界观里,人们基本上不会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产品,更加不会认为人类社会是人类通过自己设计的逻辑规则创建的产品。不过现代科学允许任何形式的假设模型的存在,并且不会采用现有的知识对模型做出真假的判断,而是采用证伪的方式来判断模型的真假。所以即便所有的专家学者认为这个模型很荒谬,如果没有找到一条证伪的证据,还是可以继续假设这个模型是有意义的。只要能够按照这个模型创建出一个哪怕是村级空间里的社会型产品,并且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博弈优势,获得了更多的社会财富,那么这些获得了更好生存生活质量的人,谁还会在乎那些权威专家学者的否认的观点?毕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每个人内心最基本的需求欲望。

5、如何设计创建社会型产品的逻辑规则

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推动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动力。人类社会产品结构的每一次变化,都是为了改善作为产品材料的人民的生存生活环境。这里的人民采用的是中国古人的定义,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比如《孟子·尽心下》里的人民,“孟子曰:‘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管子·七法》: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等。

中国古人认为人民与鸟兽草木一样,都是生物,不同之处是人民形成的社会是主聚落,与鸟兽草木等形成的聚落共同创建更高层级的社会。因此中国古人在设计创建社会的逻辑规则系统的时候,会把人和万物放在同等重要的高度。

任何类型的产品都是按照逻辑规则系统创建的,无论是自然界存在的产品,还是人类创造的产品。人类社会也是按照逻辑规则创造出来的产品。

作为封闭空间里客观存在的逻辑产品,人类不能改变空间里逻辑规则的总量,既不能增加规则,也不能减少规则,只能转换规则的类型。所以中国古人说,大道废,有仁义。大道是宇宙空间里存在的规则,仁义是人们创建的规则。人类创建的规则出来后,自然规则就废弃不起作用了。从哲学上抽象地理解古人的这个观点比较困难,不过参考现代人创造产品的技术原理就比较容易,比如早期生产电脑产品的逻辑规则属于“大道”,位于逻辑的源头,内容比较简单,现在的逻辑规则属于“仁义”,经过多次的类型转换,内容比较复杂,现在生产电脑采用的是“仁义”,而不是“大道”。

对于企业来说,产品的逻辑规则决定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市场优势,会不断地修改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提高产品的博弈能量。从产品本身携带的博弈能量来看,社会型产品的等级远远高于企业型产品。比如淘宝网是社会型产品,百度网是企业型产品,淘宝网的博弈能量很明显高于百度网。

社会型产品是采用聚落联盟的形式创建的,是人们为了在博弈的时候取得更大的优势创造的产品工具。这里的聚落并不是人文地理学定义的人类聚居和生活的场所,而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指一类事物生存生活的场所,比如动物类聚落、水果类聚落、手机产品类聚落等。

社会型产品是人们理性创造出来的产品工具,是在现有的自然环境基础上创建的更高层次的生存生活环境。所以人们在设计创建产品的逻辑规则的时候,需要考虑宇宙创造产品的基本规则,也就是中国古人所说的“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比如航母战斗群是一个社会型产品,由人聚落、舰船聚落,飞机聚落、雷达聚落、枪炮聚落等按照人们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创建的生活场所,人聚落是联盟里的主聚落,是产品的主导者和管理者。每个聚落由于构成的成员很多,因此彼此之间会产生吉凶。

作为宇宙世界里的存在事物,创建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基本上都是存在一个根结点的树状结构形式,规则系统的结构形式决定了产品的功能形式。根结点的逻辑规则决定了系统里子结点逻辑规则的存在内容。倘若按照集合论的观点,下级结点空间的规则必定是上级结点空间规则的真子集。按照这条约束定律,创造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是一个由包容性规则构成的逻辑过程体系,因此在设计靠近根结点的子结点空间的逻辑规则时,最好采用否定命题的形式,也就是说,在该结点空间内描述不能出现逻辑行为类型。现代管理学称之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设计社会型产品逻辑规则的技术原理和要求如下:

(1)采用空间的形式对产品进行抽象。创建一个由空间构成的结构树,子空间位于结构结点位置,每个结点是一个子产品,根结点就是整体产品。这个结构树就是创建社会型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每个结点空间的描述就是创建该空间的逻辑规则。

根结点空间的逻辑规则决定了产品对构成材料的容纳度。比如《圣经》十诫描述的创建人类社会根结点空间的规则是“第一诫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理由是“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了出来。”显然这是一个外延很大,内涵很小的概念描述,确定了所创建的产品的发展方向和容纳构成材料的尺度。

(2)在社会型产品里,个体的人是最小的结点空间。由于逻辑规则是由人设计的,而该空间的人只有自身一个,因此逻辑规则的最大特征是自由,该空间里的构成材料的逻辑行为是不受约束的。

采用物理学的术语,这是一个只有一个元素构成的高维空间,空间的维度不可思议的多。

(3)社会型产品是从最小的空间到最大空间逐级创建的。按照数学的术语,最小空间所在的位置称为叶子结点,最大空间所在的位置称为根结点。叶子结点空间是高维空间,根结点空间是低维空间。

高维空间可以自发地向低维空间转换,形成稳定的社会型产品;低维空间不能自发地向高维空间转换,需要从外部获得能量来创建高维空间产品。尽管这种情形遵循了宇宙客观存在的能量定律,似乎也符合人类社会发生的一些事件的时候产生的现象,比如中国古代发生的从周朝的低维空间到春秋时期的多个高维空间并存的转换,现代的前苏联属于低维空间,然后转换为多个独立存在的高维空间,似乎都需要从外界获得能量。

(4)一个空间就是一个产品,空间内的所有事物都是这个产品的创建材料。空间的逻辑规则就是把这些材料组织连接起来的结构系统。材料位于结构系统的结点位置,用来固定结构系统的形态。

产品的属性是由结构系统的形式决定的,并不是由构成产品的材料决定。所以在创建产品的时候,如果想改变产品的属性,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改变产品的结构形式。历史唯物主义把这种社会型产品的结构形式称为生产关系。

当人作为产品构成材料的时候,由于人具有自由改变结构结点位置的能力,就会导致产品的结构系统不稳定,处于动态变化的状态,对应的博弈能量也是不稳定的。因此在设计产品逻辑规则的时候,需要根据空间的尺度限制人的自由度,一般来说,所创建空间的尺度越大,个体人的自由度越小。比如在个体尺度,人的行为是完全自由的,在村级空间尺度,个人的行为就受到周围关联物体产生的力的约束,而在全球人类空间尺度,由于关联物体的数量庞大,个人自由行为的权力就很少了,到了地球生物空间尺度,个人的自由行为的权力就只剩下生存权了。而生存权是地球生物都拥有的权力,人、猴子、蚂蚁、细菌等拥有的生存权的等级相同。因此人类在设计逻辑规则的时候,不能剥夺其它类物种的生存权。

(5)人作为产品的构成材料和人作为产品的使用者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存在形态,比如航母战斗群的人是产品的构成材料,个人提供的能量通过产品的结构进行矢量汇集,形成产品的能量;而巡洋舰的人是产品的使用者,个人提供的能量通过比较简单的累计成为产品的能量。

(6)空间里的构成材料是等级相同的逻辑体,每个逻辑体又是一个封闭的子空间,子空间里的构成材料又是等级相同的逻辑体。连接同一空间里逻辑体的结构就是该空间的逻辑规则系统。中国古人采用“其小无内其大无外”描述使用这种方式创建的产品的空间结构形式。因此在设计社会型产品的时候,采用洋葱结构模型设计每层空间的逻辑规则系统。

6、文明的本质及技术原理

文明是以产品的形式存在的逻辑规则系统。所以文明的本质就是逻辑规则的集合,而文明的现象就是产品。

包含人类设计的逻辑规则的产品属于人类文明的内容,没有人类设计的逻辑规则的产品属于宇宙文明的内容。人类文明属于宇宙文明的子文明。

根据逻辑规则守恒定律,宇宙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宇宙内的规则的总量是不变的,既不能增加,也不能消失,但是能够进行规则类型的转换;高维空间的逻辑规则可以自发地向低维空间的逻辑规则转换,但是低维空间的逻辑规则不能自发地向高维空间的逻辑规则转换。

人类设计的逻辑规则属于低维空间逻辑规则,相对简单而且稳定,并且以产品的形式固化成文明,然后以文明的形式进行流传。

按照百度百科上的描述,文明是有史以来沉淀下来的,有益增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适应和认知、符合人类精神追求、能被绝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人文精神、发明创造以及公序良俗的总和。文明是使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这些集合至少包括了以下要素:家族观念、工具、语言、文字、信仰、宗教观念、法律、城邦和国家等等。

采用产品的形式描述文明并不是人类当前世界观里的方法,因为人们基本上不会认为社会、信仰、公序良俗等事物属于产品。把逻辑规则的集合与产品等同起来然后把产品的容器属性与文明关联起来,这种方法属于未来人类世界观里的内容。

在人类未来的世界观里,宇宙内存在的任何事物都是产品,按照人类观察到的产品的现象分为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产品是采用逻辑规则把各种元素组织在一起所形成的集合。元素的存在形式分为物质逻辑形式和信息逻辑形式两种类型。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里,曾经存在过很多的文明,但是似乎只有华夏文明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一直流传到今天,而其它的一些古老文明如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及古印度文明等基本上都消亡了。这种情形是由传递文明的产品的创建方式决定的。文明是由人类社会传递的而不是个体的人传递的,尽管人是创建人类社会的最小物理单位,但是决定社会的产品属性的并不是个体人的属性的集合,而是创建社会产品的组织连接形式,这个组织连接形式就是社会型产品的结构。

最早的社会是采用亲近的血缘关系创建结构的,对血缘关系的描述就是早期的逻辑规则,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占领的物理土地的范围不断增加,土地上的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人们之间的血亲关系也越来越疏远,于是出现了描述这种氏族关系的逻辑规则,按照这种逻辑规则就创建了更大规模的聚落社会。

人类创建社会的方式有两大类型,一种是采用氏族或者种族的方式形成的聚落联盟,另一种是采用文明的方式创建的聚落联盟。从华夏部落开始,中国的朝代基本上都是采用文明的逻辑规则创建的聚落联盟,这种形式的最大特点是,无论哪个聚落成为联盟的首领,都不能改变文明的核心内容和发展趋势,只能采用溶解不同聚落文明内容的形式扩大文明的规模、增强文明的整体能量。

尽管文明是聚落里的人创造的成果的集合,但是由于集合里的成员按照逻辑规则创建的结构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且人也属于集合内的构成元素,因此这个整体将因为人的原因变成生命体,生命周期由该集合的结构形式决定。

中华文明逻辑规则的源头来自伏羲创建的先天八卦逻辑模型,这是一个描述天地万物采用相生相克规律共同生存的逻辑规则,并不是围绕以伏羲为首领的部落的需求描述的生存逻辑规则,因此是一种在宇宙空间尺度上的全局逻辑规则,而不是地球空间里的某个物理土地区块尺度上的局域逻辑规则,属于宇宙文明而不是局域性文明。

中华文明的逻辑规则系统决定了创建的社会的发展形式,由于文明的逻辑规则创建的是一个共生共存的结构体系,位于结构结点位置的万物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因此只能采用农耕文明的模式推动社会的发展。当然,这种生活模式在社会科技不发达的时代,是不可能达到满足所有人向往美好生活的需求欲望目的的,因此只能通过掠夺财富的方式满足少数人的需求欲望目的。

7、新农耕文明逻辑规则与未来社会

未来的人类社会是在网络空间里创建的逻辑事物。网络空间是一个二元空间,由两种不同的逻辑形态创建的空间共同构成,由物质逻辑形态创建的空间称为物理空间,由信息逻辑形态创建的空间称为信息空间。网络空间是物理空间和信息空间以叠加态的形式创建的逻辑空间。

当然,对网络空间的这种定义描述并不是当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仅仅是某些商业企业基于产品的市场应用目的而提出的理论模型,目的是为在开发社会型产品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技术和元素的类型描述提供理论依据。

创建未来人类社会的逻辑规则来自新农耕文明的结构形式。当然在未来的人类社会产品没有出现之前,这个观点也只是一个假设的理论模型。不过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以及逻辑世界的发展趋势来看,人类采用新农耕文明携带的逻辑规则创建未来社会形态的概率很大,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们创建社会的目的是为了在博弈的过程中得到更多的财富能量,以便进入更高的能量轨道。不过创建社会的这个本质目的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生了变化,人们忽略了社会本身是一个整体产品的客观事实,混淆了社会财富能量和个人财富能量之间的关系,随着科技工具的发展,木桶效应越来越强烈,尽管少数个体人的博弈能力越来越强大,但是社会的整体博弈能力却越来越小,社会产品里的个人之间的财富能量差距也越来越大。

由此可见,决定社会型产品博弈能力的是产品空间的组织结构形式,并不是结点位置的成员产品的博弈能力。

(2)科技文明层次的快速提高将颠覆性地改变人们获得生存生活环境的行为方式。

在科技文明比较低下的时候,人们只能依靠身体工具提供的力量改变生存生活环境,为了得到更多的财富能量,人们采用组织的形式把个体人的力量聚集起来,创建出了力量强大的社会型产品。在实践的过程中,人们发现,如果改变结构形式,就可以获得博弈能力更加强大的社会型产品,于是就形成了基于物理土地的政治结构系统。

(3)社会是通过人们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创建的产品。基于新农耕文明生活模式设计的逻辑规则系统强调万物一体的技术效果,因此产品的构成成员采用竞争与合作共存的形式维持结构体系的稳定。

(4)社会型产品的结构系统并不考虑位于结点位置的人的主观愿望,只考虑结点位置代理人的适合度。

这条原则是宇宙事物存在的基本原则,中国古人似乎很熟悉这条原则,并且应用到了日常生活。比如《道德经》里就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如果采用现代科学的形式进行翻译,就是任何事物之所以位于结构系统的结点位置,是因为该事物的能量可以满足该结点位置的需求,否则就会被结点位置抛弃。

如果严格按照这条原则创建社会,那么在选择社会结构系统结点位置代理人的时候,个人的能力与结点位置空间能力的适合度,就成为了唯一的标准。只有个人能力大于或者等于控制结点位置空间所需要的能力,才能让该结点位置处于稳定状态。否则就会成为导致整体结构系统坍塌的因素。

中国古人在创建社会结构系统的时候,所设计的选择结点位置代理人的逻辑规则来自中华文明的核心规则,是一个完全脱离了血缘关系、氏族关系等的逻辑规则系统。也就是说结点位置代理人的选择标准是由结点位置空间的需求本身决定的,任何人只要满足结点位置空间的需求条件,都可以成为该结点位置的代理人。

尽管无法知道中国古人基于什么原因选择采用农耕文明生活模型设计创建社会的逻辑规则系统,但是从发生的历史现象来看,这是一个文明和社会共生共存的迭代发展模型。在这个模型里,人的个体属性被淡化了,只是这个社会型产品的构成元素之一。

所以这是一个很神奇的自我进化的社会型产品模型,当新的文明进入模型后,就会修改当前的文明形态,形成新的中华文明结构系统,这个新的中华文明又会提供新的创建社会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

作为一种推测的假设,最早创建中华文明雏形的古人并没有从当时人们对物质财富的需求出发制定逻辑规则,而是以伏羲先天八卦描述的宇宙万物生存规则为基础设计创建人们生存生活环境的逻辑规则。所以中华文明从一开始就是以社会的生存发展为目标设计逻辑规则系统的,并不是以个人的生存发展为目标设计逻辑规则系统。尽管现在的人很难知道几千年前的古人对宇宙的认知如此高的原因,但是从中华文明的发展过程来看,后人都没有改变初始创建的核心结构体系,只是按照核心结构的路径方向不断地增加内容,在不同的空间层级出现不同类型的子文明。

8、基于1+1+1新农耕文明生活模式创建的社会型产品

云计算革命以后,人类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步入自主创建人类社会的时代。由于这次的技术革命带给人类文明的是颠覆性的提升,因此人们很难理解这个社会型产品的存在方式,也很难理解这种离奇的创建社会型产品结构形态的技术原理。

现在的很多科学家都相信宇宙空间里的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人们的主观愿望而发生改变,但是似乎他们中的大多数并不相信人类社会是由人类自己创造的社会型产品。

逻各斯中心主义采用一种以逻各斯为中心的结构来解释宇宙内创建事物的技术原理。逻各斯出自古希腊语,为λγο(logos)的音译,它有内在规律与本质的意义,也有外在对规律与本质的言语表达的意义。哲学家们认为逻各斯是宇宙事物的理性和规则,它冲塞于天地之间,弥漫无形。所以在哲学家的思维里,理性和规则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因此人类社会是由理性和规则创建的社会型产品。

自然科学家和哲学家之间的差异来自于创建事物的构造材料的类型层级的不同,科学家从能量层级研究创建事物的技术原理,哲学家从言语表达层级研究创建事物的技术原理。

对于创建产品的工程师来说,建立模型是描述应用目的的有效形式。采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创建模型更加容易表达产品的应用目的,然后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创建客观存在的产品。在信息空间出现之前,人们只能在物理空间里创建物质产品,而现在,人们还可以在信息空间里创建信息产品。

尽管人们没有创造未来人类社会的经验,但是可以采用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方法,参考古人总结的经验,采用现代科学的成果创建未来社会的模型。

尽管逻各斯中心主义是西方形而上学的一个别称。但是如果采用乾坤化物理论模型进行存在形式的类型转换,逻各斯中心主义提供的是认识宇宙存在事物的有效的科学方法。当然,由于时代的原因,早期提出逻各斯中心主义理论方法的人并不知道能量体和信息体的存在形式,因此他们在采用具体的理论分析客观存在事物的时候,会出现很多的缺陷。

德里达指出,所谓“逻各斯中心主义”是以现实为中心的本体论和以口头语言为中心的语言学的结合体;它相信在场的语言能够完善地表现思想,达到实在世界的客观真理。在场是建立本体论、目的论从而达到实在真理的根源,因此,德里达把反对在场的“逻各斯中心主义”视为攻击的根本目标。

“在场”是哲学里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比如在海德格尔看来,西方的哲学历史即是形而上学的历史,它的原型是将“存在”定为“在场”,借助于海德格尔的概念,德里达将此称作“在场的形而上学”。“在场的形而上学”意味着在万物背后都有一个根本原则,一个中心语词,一个支配性的力,一个潜在的神或上帝,这种终极的、真理的、第一性的东西构成了一系列的逻各斯(logos),所有的人和物都拜倒在逻各斯门下,遵循逻各斯的运转逻辑,而逻各斯则是永恒不变,它近似于“神的法律”,背离逻各斯就意味着走向谬误。

当然,乾坤化物理论模型只是一个关于逻辑世界来源假设模型。“在场”是由相同逻辑存在形式构成的同一空间里的描述事物特征的概念,它只在相对的意义上才存在,并不是真理的基础。比如物理空间的逻辑事物和信息空间的逻辑事物,不能使用“在场”术语描述它们的存在关系。

在由相同的逻辑存在形式创建的不同层级空间里的逻辑事物,也不能采用“在场”术语描述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因为空间的“封闭性”隔离了逻辑事物之间的联系。

采用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方法创建的未来人类社会的生活模型,是一个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描述的无形的逻辑产品。尽管很多哲学家会把这样的模型贴上形而上学的标签,但是软件工程师很喜欢,也是他们在开发软件系统时常用的建模方法。

1+1+1新农耕文明生活模式属于用户需求模型,软件工程师是参照用户需求模型开发出对应的社会型产品的。

软件工程师基本上都不喜欢动态变化的用户需求,尽管在现实中社会型产品的结构状态是变化的,但是软件工程师在开发软件产品的时候,基本上都会采用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把事物看成是彼此孤立、绝对静止、固定不变的,看不到事物的相互联系,忘记了它的产生、消灭和运动以及点动的相对趋势,把变化仅仅归结为位置移动和单纯数量的增减,视为外力推动的结果,有似于物理学中的位移。

新农耕文明模式似乎是未来人类社会构成产品的主要存在形式。农耕文明是人类在物理空间里的生存形态,而新农耕文明是人类在网络空间里的生存形态。尽管人们生存的目的是通过斗争的形式获得更多的财富能量实现的,但是物理空间的尺度限制了事物的“在场”范围,按照物理学里的能量变化规律,人们只能在“在场”范围内实现财富能量的传递或转换,所以传统的农耕文明规模小,结构简单。不过网络空间是由物理空间和信息空间共同构成的复合空间,人们通过信息空间解决了在物理空间里出现的“在场”范围的限制,因此新农耕文明生活模型的规模不受限制,结构复杂。

基于1+1+1模型创建的社会型产品比其它的人造产品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因为系统工程师在设计开发模型的时候就已经考虑了人和其它构成材料各自的需求目的性,无论是生物类型的材料,比如人、牛、水稻等,还是非生物类型的材料,比如土地、生产工具、信息产品等,都会在产品的运行过程中得到各自的生存能量补充。

作为公理,目的性是人造产品出现的基础。因此按照宇宙空间里的逻辑规则守恒原理,宇宙里的一切产品都是因为目的性而创造的。也就是说,宇宙里的任何客观存在的产品都是有价值的。

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价值是指客体对于主体表现出来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也就是说,当前的宇宙里存在一条产品的存在规则,产品属于客体,它的存在意义来自主体的需求目的,倘若一个客体无法找到任何一个主体,那么这个产品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尽管现在的人们很难理解这种共生的逻辑规则,但是中国古人似乎了解这个规则,不仅提出了“和合共生”的思想,而且还以逻辑规则的形式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内容。

在人们当前的世界观里,无论是自然形成的产品,还是人造产品,都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客体空间,所以人的主体属性与产品的客体属性是不证自明的公理。但是当社会成为了产品,那么就会出现重大的逻辑危机,社会产品属于客体,它的主体是谁,如果社会产品的主体是人,那么人必定是在客体之外的独立空间,然而人是构成社会产品的基本元素,是客体空间内的存在事物,因此就出现了逻辑悖论。当然这个悖论只是在一元{物质}空间里观察到的事件,在二元{物质,信息}空间里是不会发生的。

通常把包含了个体人作为构成元素的产品称为社会型产品,而把没有包含个体人作为构成元素的产品称为企业型产品。社会型产品和企业型产品的区别在于产品价值的属性,社会型产品的价值是动态变化的,而企业型产品的价值基本上是稳定不变的,即便产品的构成元素里包含了智能机器人,产品的价值也是基本稳定的。

在人类掌握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之前,人们是很难主动创造出社会型产品的。尽管年德国政府提出了工业4.0战略,并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新一轮的工业转型竞赛,推动人类进入到了智能化时代。不过按照学术界和产业界观点,“工业4.0”概念即是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或革命性的生产方法。该战略旨在通过充分利用信息通讯技术和网络空间虚拟系统—信息物理系统(Cyber-PhysicalSystem)相结合的手段,将制造业向智能化转型。因此所创造出来的产品仍然是价值基本稳定的企业型产品。

作为未来人类社会的产品形式,基于1+1+1新农耕文明模型开发的社会型产品具有更加强大的市场竞争力。

9、生命能量与社会型产品

生命能量是一类特殊的能量形式,与人们了解的光能、电磁能、生物能一样,是客观存在的事物类型。尽管大多数人并不相信它们的存在,尤其是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的人,不过古人认为生命能量类型是存在的,并且提出了一些理论和方法。

原始人强烈地相信万物有灵,而现代人却认为原始人产生这种疯狂的信仰是由于他们对身心关系的无知。于是位于人类社会时间长河源头原始人只能悲伤地感叹:“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按照网上资料的描述,泛灵论又称“万物有生论”。一种主张一切物体都具有生命、感觉和思维能力的哲学学说。物活论在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那里表现为把一切都看作是有生命的,生命是物质的属性,生命不能离开物质而单独存在。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那里表现为生命活动、精神活动存在于一切物质之中。

泛灵论的争论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对于逻辑世界来说,客观存在的逻辑事物都是可以采用科学的形式进行描述的。无论是证实或者证伪,都存在一条用来追溯逻辑源头的由逻辑过程的组合形成的路径。

尽管人类目前并没有真正弄明白人的来源,也不知道创造生命的技术原理,但是还是会习惯性地认为原始人的“万物有灵”观点是不正确的。人们的这种行为是由宇宙里客观存在的逻辑规律决定的。按照现代科学的标准,人们的这种观点属于当前人类认知空间里的正确观点,所以现代人否认古人的万物有灵观点也是正确的科学观点。因为古人创建认知空间的逻辑规则和现代人创建认知空间的逻辑规则是不同的。

创建人类认知空间的逻辑规则和创建个人认知空间的逻辑规则存在很大的区别,这是因为个人认知空间的能量总量限制了空间的容量,比如博士生会发现自己的横向知识面会越来越窄,而在某个纵向领域里会越来越精深,无论如何努力,认知空间的容量增长速度总是受到限制。创建个人认知空间的信息能量来自身体生命体提供的物理能量,而每个人的身体生命体的物理能量的总量是有限的。当然作为一种目前无法证实的假设,灵魂生命体也可以为创建个人认知空间提供能量,不过似乎很少有人具有从灵魂生命体获得这类能量的能力。

对于逻辑世界来说,生命只是逻辑规则的一种存在形式。对于宇宙来说,物质是逻辑的存在形式,所以生命是采用物质的组织连接形式来完成的,也就是说,物质是生命的载体,没有离开物质而单独存在的生命。

按照现代科学目前的观点,宇宙唯一存在的事物是能量。也就是说,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是能量的存在形式。人们熟悉的有形事物本质上是采用结构形式固定的能量,物理学家把这种固定的能量称为质量,并且通过运动建立质量和能量之间的当量关系,比如爱因斯坦提出的质能公式。

生命是由生命能量形成的无形事物,采用质量为基本量纲,质量是决定物体受力时运动状态变化难易程度的唯一因素。中国古人采用“命”描述生命体的质量。

生命能量是宇宙空间里的一类具有特殊应用目的的能量形式。不同尺度空间里的生命能量类型是存在差异的。生命能量的本质是空间周期性变化的能量状态的存在形式。一个封闭空间内的初始生命能量类型是从其它类型的能量形式转换创建的。比如,太阳系空间通过自转和公转从银河系空间获得生命能量,地球空间通过自转和公转从太阳系空间获得生命能量。万物社会空间采用某种运动形式从地球空间获得生命能量,人类社会空间通过斗争形式从万物社会空间获得生命能量,人通过劳动形式从人类社会空间获得生命能量。

广义上的社会型产品是具有生命能量的空间形成的产品,在这个意义上,万物皆是生命体。

人类目前对生命的认识比较狭义,这是由人类当前科技文明的现状决定的,现代科学加速扩展了纵向领域的细节内容,但是也模糊了横向内容的科学性。比如人们在生物学空间尺度上认识事物能量周期性变化的生命特征,但是在宇宙学空间尺度上却不认为事物能量状态的周期性变化就是生命的存在形式。

事实上,地球上的生物和宇宙里的其它事物一样,都是按照相同的逻辑规则创建的客观存在的产品,不同的是人类感知的空间尺度和时间尺度上的周期性变化的存在形式。

对于逻辑世界来说,任何类型的产品都存在创建者。为了便于描述产品的属性,把自然力创造的产品定义为“神造”产品,把人力创造的产品定义为“人造”产品。采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法创建的社会型产品称为人造产品。

从对当前的人造产品的分析来看,似乎只有网络空间里存在的人造产品可以具有能量状态周期性变化的特征,这种能量状态的变化基本上来自构成产品材料的人。比如航母战斗群是社会型产品,人是该产品的构成材料之一,产品的能量状态存在周期性变化的特征。

10、结语

作为由逻辑构成的世界,宇宙里的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是从无到有创建出来的,中国古人把这个创造过程描述为“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道是逻辑规则,德是结构体系里储存的能量,物是已经存在的创建材料,势是该事物所属生存空间里的能量状态的运动趋势。

从种子到萌发也经历了这四个阶段,首先是把种子当前的逻辑规则类型转换为新的规则类型,第二是采用结构的变化储存能量,第三是采用在结构结点位置放置物体的形式固定能量,最后是在外力的推动下改变结构形态,变成新的事物。

从人类的发展历史来看,人们对真理的认知是在不断升级的逻辑争论过程中完成的,不过这种探寻真理的方式似乎在云计算革命以后将会发生改变,人们不再采用对世界终极目的和原因的本源追问所创建的语言结构形式来发现物体的客观存在形式,而是采用技术的形式创建包含目的和原因的客观存在的产品,利用人的理性把哲学上的思想争论转换为技术上的方案选择。

由此可见,无论是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争论,还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争论,或者是神创论与进化论的争论,在人类的科技文明达到一定的层级之后,所有的争论都会失去了意义。因为一切争论的目的只是为了发现宇宙存在的真理,找到创建更加美好生存生活环境的方法,而解决争论的最好方法就是采用技术的手段把对应的产品做出来。

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由于人类已经掌握了在网络空间里创建社会型产品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尽管很肤浅,但是人们的世界观已经开始因为技术而发生颠覆性的变化。

宇宙逻辑世界里的一切事物都是以产品的形式存在的,除了人们熟悉的三维空间的有形事物,无形的抽象的事件也是产品,具有明确的空间结构形式。人类寻找真理的目的就是发现和了解客观事物的产品结构形式,并采用逻辑的方式设计创建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

人们把宇宙里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称为真理,认为是最符合实际永恒不变的正确的道理。然而事实上,对于逻辑世界来说,由于空间具有封闭、自足的特征,因此采用不同的逻辑规则系统可以创建出同样的产品。

逻辑世界里客观事物的不确定性的创造形式是人类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无休止的争论的根本原因,尽管人们大多数认同“真理是由争论确立的”,但是或许只有软件工程师可以从技术上了解这种争论的根源。

工程师在创造产品的时候,基本上是采用目的性约束创建产品的逻辑规则系统的多样性的。比如宇宙内的客观事物都遵循能量最小原理,而软件工程师在创建产品的时候基本上遵循性价比规则。

在从无到有创造宇宙的理论模型里,具有明确使用价值的客观事物的创造方式不是唯一的,真理的唯一性是创造者固定了创建产品的结构形式后所呈现的现象。

在人们争夺网络空间话语权的云计算革命时代,探索真理的方式也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从理论上的争论转变为对产品结构系统的分析:具有使用价值以及持久竞争力的用来创建产品结构的逻辑规则系统就是真理。

对于无法理性描述的逻辑事物,在谦卑和敬畏中保持沉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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