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模型材料 >> 模型材料市场 >> 大制造专题新材料企业收并购中交易架构
(股度股权-大制造律师团队部分成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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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企业收并购中,应当在交易架构中对目标企业的过往状况、债权债务负担、伪造财务数据的违约责任、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是否涉及附条件成就条款等方面进行设计。
什么是交易架构
(一)定义
交易结构又称“交易架构”是买卖双方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所确定的、协调与实现交易双方最终利益关系的一系列安排。达成交易结构的共识是买卖双方谈判协商中很重要、且费时的阶段之一。主要对收购方式(资产/股权),支付方式(现金/股权互换)与时间,交易组织结构(离岸与境内、企业的法律组织形式、内部控制方式、股权结构),融资结构,风险分配与控制,退出机制六方面作出明确。
(二)原则
.满足交易各方的目的;
2.平衡交易各方的风险与收益关系;
3.简单透明。以尽可能少的条款涵盖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并适用于交易各方;
4.适应相关法律与税收环境;
5.提供灵活的退出方式。
(三)目的
.政府的税收政策、利率政策、以及在某些情况下的外汇管制政策、行业准入政策、对跨国并购的行政审批政策、国有资产转让的特殊政策等及其变动,对跨国并购的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都很重要。
2.设计交易结构的首要出发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选择一种法律安排,以便尽可能满足交易双方的意愿,在交易双方之间平衡并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并最终实现并购交易。
3.设计交易结构的目的:在某种法律框架中确定未来交易双方在被投资企业中的地位、权利和责任,进而在某种程度上确定了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决定权的归属。再则,降低交易风险。
4.交易结构遵循的基本原则:平衡原则。
()从交易结构上看,在交易结构的复杂程度、交易风险与交易成本之间取得平衡
(2)从当事人的角度看,在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与风险承担方面取得平衡
5.价格与交易条件的关系:有利的价格对应着不利的交易条件。
()一定贴现率提供卖方融资
(2)对赌条款
(3)长期培训条款
(4)保证与担保条款等
6.交易协商的根本目的:交易双方双赢。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税收问题
尽量减少税收或推迟纳税是交易结构安排与协商的重要内容。
2.风险问题
投资收购交易而言,包括并购风险、运营风险、退出风险。
3.成本问题
成本是决定交易是否盈利和亏损的关键。
收并购的方式与类型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
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收购的方式又分为三种,分别为公开收购、杠杆收购、协议收购等。
公开收购是指要约收购人以溢价收购某公司,向该公司发出收购要约,该要约人可以是公司原股东或其他公司法人;杠杆收购又称为融资收购,是指透过目标公司的大量举债来向股东购买公司股权的收购方式;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第三方市场与目标公司协议转让股份的数量与价格一致,来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目的的行为。
并购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分别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
这三种类型分别是根据所并购的产业结构来进行划分,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在生产和销售相同的范围内的并购行为称为横向并购;处于同类产品的不同产业线阶段之间的企业并购称之为纵向并购;不同产业种类之间的企业并购行为称为混合并购。
交易结构的两种通用模型
收购模型:
并购模型:
收并购新材料企业设计交易结构的注意事项
收并购新材料企业时应该从其现阶段该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出发,寻找切入点,从而实现性价比适宜的收并购。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新材料行业的显著特点为技术门槛高,小试到中试,到投产,再到稳定的批量生产之间存在难以跨越的鸿沟,导致产业化周期较长。要实现从实验室到中试,再到工业生产跨越实属不易,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偏差都可能导致产品不能最终规模生产。因此为了尽早实现企业的盈利,应该率先寻找研发技术相对成熟,自身资源较为丰富,市场容量大的企业进行收并购。同时该类较为成熟的企业收并购价格相对较高。因而,在前期的投资调研中应从这些方面着重进行调查分析中。
其次,材料科学有其学科特殊性,经验式、试错式、离散式仍是目前主流的材料研发方式,这也导致整个研发投产的跨越周期长,投入大,期间的不确定性高。这使得在国内对一些制备工艺相对难以采取专利保护,加上一些地方对专利保护的漠视。这两项原因共振,导致很多新材料产品推出初期即遭遇技术仿制、抄袭,并导致低端产能过剩,盈利空间被压缩。因此对拟收并购的新材料企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尽调应当着重把握,选择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相对前沿、保护机制相对完善的企业则会相应减少面临盈利被压缩的风险及日后的涉诉风险。
第三,在投资新材料企业设计交易结构时,要以实现价值为最终目的,控制风险为首要任务,寻求两者最佳平衡点。因此应从各方风险警示为切入点,从而规避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新材料市场竞争风险、新材料产品开发风险、企业资金链保障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产业投融资体制不完善等。
投资新材料企业的交易架构模板
说明:在设计收并购新材料企业的交易架构时,率先从出资人的目的出发,通过合理制度设计实现收并购方的利益,从而实现更为长远的利益回报,同时满足目标企业原控制人及份额持有人的退出需要。
收并购的目的在于控制,这是与投资的本质区别。收并购时不仅要考虑收并购带来的长期收益及对自身业务的拓展及丰富,还要考虑收并购后实际的管理需要、管理支出、可持续经营发展、人员的去留选任、资产是否进行重组等问题的解决。
针对新材料企业,对于其环境保护的现有情况及未来的政策条件的变化需要有清醒的认识及较为具体的判断。同时新材料的本身更新迭代也是对于收并购方极为重要的决策因素。新材料的后续开发成本,变更研发方向都是面临大量的资金再投入的情形。如果在进行收并购时并未较为切实的厘清该等问题,很可能会出现被所收购的企业拖垮的情况,需要企业家慎之又慎。